各学院:
根据《公司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、《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》(校发2012[122]号)及第十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、第二次会议精神,结合工作需要,学校拟定于2016年6月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,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研究生论文盲评、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日程安排
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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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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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9日、10日
3月25日、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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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各学院负责收取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材料、校学位办负责汇总。
2.校学位办负责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盲评材料;各学院负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盲评材料,具体日程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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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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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向学院分会递交有关学位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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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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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分会召开会议,并向校学位办提交上会有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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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4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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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进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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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5—开会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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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学位办准备上会有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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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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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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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盲评流程及注意事项
1.博士学位论文采用网络评审的盲评方式,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必须为office2003-2007版本(即以.doc或.xls为文件后缀名)。拟于2016年6月授学位的各类别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应参加盲评,因评审周期长,请于3月28日前提交盲评材料,待盲评结果通过后,方可进行答辩。
2.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盲评材料,先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,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转交至学位办汇总,提交要求如下:
(1)《公司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评审核表》(点击下载)(2016版)纸质版1份。
(2)学位论文word电子版,文档命名要求参照表1,例如“10504_120301_2012306010078_LW ”(此处的“_ ”为下划线)。论文写作及排版格式参照《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》,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,删去致谢部分以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等个人信息。
(3)《学位论文自评表》(点击下载)word电子版,文档命名要求参照表1,例如“10504_120301_2012306010078_ZPB”。(此处的“_ ”为下划线)。
(4)《博士学位论文盲评信息汇总表》(点击下载)excel电子版,内容填写要求详见表1中“说明”。
3.表1:命名规则及博士学位论文盲评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(点击下载)
4.非全日制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《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》中评审要求,提交纸质版盲评材料;
三、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定
非国家秘密学位论文应按照盲评范围参加答辩前盲评。国家秘密学位论文须按照《公司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发[2012]227号)办理相关手续。
四、答辩前的资格审查
1.硕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20天、博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30天,向所在学院办理申请答辩登记手续;其中,学术型研究生学籍未满三年的,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。
2.申请答辩时,研究生发表论文应达到《公司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要求。
3.公司应对所有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,包括申请者的个人基本信息(含:姓名、类别、专业、导师)、培养环节(学分、个人培养计划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、开题报告、课题检查)、科研成果、社会实践、论文发表等,并按照《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》(校发[2012] 228号),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。
五、学位答辩材料提交
1.通过资格审查后,答辩秘书应尽快填写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》,并至少在答辩前7天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、备案;凡未经审核、备案者,答辩无效。教学秘书须在答辩前5天将答辩信息电子版(按规定字段汇总)报送至校学位办,以便上网公告并安排听取答辩。
2.研究生须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,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入个人学位信息。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好学位信息的采集、整理、提交工作,注意提醒毕业研究生在网上完善个人信息,保存好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信息登记表,确保信息的及时、完整、准确。
3.各学院应在组织召开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,按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有关材料。
六、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
1.各学院须严格按照《公司研究生手册》相关文件要求,坚持标准,认真组织,统筹安排,确保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。
2.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,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,并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。
3.各类提交材料应按照通知公布的模板下载填写。如有未尽事宜,请联系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或学位办公室。
联系人:柴老师
联系电话:027-87281277
电子邮件:xwb@mail.hzau.edu.cn
学位论文盲评材料,先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,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转交至学位办汇总,提交要求如下: 附件1
学位论文盲评材料,先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,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转交至学位办汇总,提交要求如下:附件2
学位论文盲评材料,先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,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转交至学位办汇总,提交要求如下:附件3